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委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教工委〔2012〕24号
各高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厅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推进我省教育系统作风建设,为我省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根据省委办公厅《在全省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琼办发〔2012〕20号)的要求,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现将《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委 海南省教育厅
2012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推进我省教育系统作风建设,树立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为我省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根据省委办公厅《在全省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琼办发〔2012〕20号)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抓作风就是抓发展的理念,以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为突破口,以转变作风、提升能力、优化环境为着力点,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着力解决机关干部和教师队伍思想作风、学风、文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中的“庸懒散贪”问题,努力实现作风明显改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教育环境明显优化、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高,有力推进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实现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和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集中整治的范围为:省委教育工委系统各学校、省教育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以及上述单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重点整治以下四个方面20种问题:
(一)以治庸提能力,坚决纠正不思进取、碌碌无为等问题。
1.精神萎靡不振。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热衷于从事第二职业或有偿补课,在岗不在状态,出工不出力,不学无术、不思进取,不敢担当,无所作为,得过且过。
2.教风学风文风不正。学习兴趣和热情不高,不认真学习掌握教育理论和业务知识,教学业务不精,科研学术造假,理论脱离实际,一些文件和文章假、大、空。
3.原则性不强。好人主义严重,是非不分、奖惩不明,解决问题不敢较真,责任追究不敢碰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4.能力不足。工作思路不清、教育教学业务不熟、标准不高,工作质量和业务水平低,不能胜任岗位职责。
(二)以治懒增效率,坚决纠正消极懈怠、办事拖沓等问题。
1.工作不作为。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躲,消极怠工,敷衍塞责。
2.办事效率低。重部署、轻落实,习惯于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作不求实效。时效观念差,缺乏只争朝夕、一天也不耽误的紧迫感,办事拖沓,工作落实不到位。
3.脱离群众。群众观念淡薄,高高在上,作风漂浮,不深入基层和学校、不深入师生实际、不掌握下情,调查研究走马观花,不及时帮助学校和师生解决实际困难。
4.服务意识差。为基层学校和师生服务的意识不强,应公开的政务校务信息不及时公开,应受理的投诉举报不及时受理,应告知的办理事项不一次性告知,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接待群众漫不经心、语气生硬、态度傲慢。
(三)以治散正风气,坚决纠正思想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
1.纪律观念淡薄。对上级决策阳奉阴违,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置之不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教师重教书轻育人,在课堂上传播不健康思想和错误言论。
2.执行力不强。对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该上报的工作情况和文件材料,不及时上报,甚至不报。
3.在编不在岗。长期不上班或逾假不归,“吃空饷”,对停薪留职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处理人员工资待遇问题不及时作出处理。
4.团结协作差。缺乏大局观念和团队精神,遇有职能交叉工作习惯性推诿扯皮,不服从协调安排,不讲团结,闹无原则纠纷,搞小圈子,散布“小道消息”、传闲话,拨弄是非。
5.纪律松弛。上班迟到早退,擅自脱岗,工作日中午饮酒,上班时间上网聊天、购物、炒股、玩游戏、看电影,工作时间进茶馆、逛街,教师上课时间吸烟、接打电话,中小学教师未按要求落实坐班制等。
6.会风会纪不正。热衷于开长会、开无实质内容的会,会议主题不明,不解决实际问题,开会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交头接耳、打瞌睡、看报刊、玩手机等。
7.玩风过盛应酬过多。沉溺于打麻将、玩扑克等各种娱乐活动,参与赌博,不注意自身形象,热衷于迎来送往,吃吃喝喝,拉关系、跑路子,心思和精力没有真正放在工作上。
(四)以治贪顺民心,坚决纠正吃拿卡要、为政不廉等问题。
1.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讲排场、比阔气,用公款高消费,公款旅游,公务接待大手大脚,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车,豪华装修办公场所,公共场所不按实际需要量用水、用电,不注意节能减排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
2.以权谋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借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教师强行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他商品。
3.吃拿卡要。机关干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索取或接受学校和教师的财物、宴请,要求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报销个人费用等。
4.损害基层和群众利益。截留、挤占、克扣、贪污、挪用教育惠民补贴资金,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行政机关乱向学校摊派,学校乱向学生收费。
5、利用中介组织敛财。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脱钩不彻底,通过中介机构强制服务、强制收费,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实施步骤和内容
集中整治专项工作从2012年6月中旬开始,至2013年3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教育阶段(2012年6月中旬—7月中旬)
1.动员部署。各单位、学校要组织召开动员部署大会,通过广泛思想发动,使广大干部和教职工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统一思想认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制度,完善保障措施,将开展整治专项工作、切实转变作风在本单位网站、公开栏等作出公开承诺。
2.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干部和教职工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等重要文件,罗保铭同志在省第六次党代会上的报告和在省纪委五届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省委《若干意见》和关于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对开展集中整治专项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明确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具体目标和方法措施,增强接受教育、整治作风、优化环境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二)对照检查阶段(2012年7月下旬—9月底)
1.查摆问题。紧密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和个人实际,认真查找“庸懒散贪”方面的问题和表现。各单位、学校至少要召开一次会议,每个单位和个人都要对照“庸懒散贪”的四个方面20种问题进行查摆,并认真整理汇总。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基层单位和师生意见建议。
2.剖析原因。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党性修养、宗旨意识、思想作风等方面深刻分析原因,透过现象看本质,不可就事论事、避实就虚。
3、组织评议。单位领导班子和个人要写自查剖析材料,通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组织生活会、干部大会、教职工大会等形式,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群众评议,明确整改要求。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2年10月—12月)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做到问题明确、目标清晰、措施具体、时限清楚、可操作性强、便于检查考核。
2.抓好整改落实。实行整改责任制,各单位、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一级抓一级,逐级督促落实。建立整改台账,准确记录和反映整改进展情况,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1月—3月)
1.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分析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巩固整治成果。
2.考核验收。各单位、学校负责对所属基层单位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的考核验收,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负责对所属单位、学校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的考核验收。考核验收采取听取汇报、查验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量化考核等方式进行,分类予以通报。对存在问题突出、整治效果不明显和满意度测评不达标的单位,责令公开检讨、责成“补课”,直至符合要求。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宣传栏、简报等平台,广泛宣传开展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形成有力促进整治专项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开展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和加强作风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先进典型引领;公开曝光反面典型事例,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二)组织群众广泛参与。鼓励和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实行开门整治,形成专门机关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互动机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在单位网站设置投诉专栏,畅通群众投诉渠道。
(三)加强检查监督。要加强对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各个阶段和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进展情况,注意发现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工作建议,督促解决存在问题。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集中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单位要组成督查组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典型案例和突出问题,责成有关单位严肃处理,并进行通报。
(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公开评议、群众满意度测评和政风行风热线跟踪等方式,重点对机关和学校党务政务校务信息公开、依法办事、服务质量、廉洁自律、制度建设、履行公开承诺情况等方面进行民主评议。被评议的单位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意见,认真进行整改,要将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五)严格实行问责。对组织整治工作不力,发现问题不纠正,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单位领导要严格追究责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顶风违法违纪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严肃查办案件。省教育纪工委和各学校纪检监察处(室)要加大查办案件,对贪污贿赂、吃拿卡要、徇私舞弊、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等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成立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胡光辉任组长,省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省教育纪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麦浪任副组长,省教育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麦浪兼任主任。各单位、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把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集中整治专项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省教育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集中整治工作由厅机关党委和组织人事处负责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配合。厅组织人事处要依据组织人事纪律,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在编不在岗等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加强和改进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教育工委系统各学校的集中整治工作由省教育纪工委办公室负责牵头,厅高等教育处、职教成教处、基础教育处配合。各单位、学校要明确内部职责分工,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三)统筹兼顾,务求实效。集中整治专项工作要与学习贯彻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大精神紧密结合,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紧密结合,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与全省文明大行动和教师师德建设活动紧密结合,统筹各方,合力推进,确保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坚持治标与治本、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认真梳理“庸懒散贪”问题的表现和特点,深刻剖析“庸懒散贪”问题在思想观念、社会环境、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深层次原因,及时总结提炼开展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使其上升转化为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